![]() 丛培军,男,1956年9月17日出生于山东威海环翠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76年1月于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应征入伍,现任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工作经历: 1976.01-1985.10 济南军区55550部队宣传科 1985.10-1993.07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1993.07-1998.04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 、副部级组织员 1998.04-2002.12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2.12至今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荣获的奖励: 1、1976年至1985年,在济南军区55550部队多次受嘉奖,两次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模范共产党员。 2、1985年至1993年,两次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授予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3、1995年5月,被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授予山东省党员电教先进个人。 4、1996年12月,被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下派干部先进工作者。 5、1998年5月,被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授予济南市党员电教先进工作者。 6、2001年2月,被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授予人民好公仆。 7、2001年9月,被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记三等功(普法工作)。 发表的文章: 1、撰写的《关于发展财税型区域经济的思考》在世界华人交流协会、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举办的国际交流活动中,荣获“国际优秀征文奖”,入选中国《社会科学优秀论文集》暨2001、2002年度全国社会科学理论时间成果一等奖,入选《中国现代发展理论荟萃》,获2001年度全国优秀社科征文一等奖,在“中国入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学术交流会上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 2、撰写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工作要注意坚持八条原则》在山东省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二次领导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3、在《新世纪领导者》、《领导科学报》、《党员干部之友》、《泉城党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多篇文章。在《新世纪领导者》上发表的文章是《始终保持先进性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保证》;在《领导科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有《精心指导创新务实扎实开展“党建示范社区”活动》、《组工干部要谨慎交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在《党员干部之友》上发表的文章有《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在《泉城党建》上发表的文章有《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等多篇文章。 人生追求: 积极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为人忠厚、实在,善于发扬丛氏家族长期形成的为人处事之道。历经多个领导岗位,所到之处,能友好地与上下级和谐相处,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基层干部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部队当兵时,表现突出,多次受到嘉奖,并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并把雷锋精神一直坚持延续到以后的工作当中。像雷锋一样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虽位居领导,上班仍是最早到,最后一个下班。一年三百多天,天天如此,即使节假日、过年也坚持在岗位上,一年至少比别人多干2个月的工作。像雷锋一样为人民服务,2001年2月,被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评为“人民好公仆”的荣誉称号。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济南市市中区“包居联户”、“包村驻点”的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切实为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全局工作上,识大局,顾大体,统一调度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及各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办事公道,廉洁勤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所在单位呈现一派朝气蓬勃、奋发上向的喜人局面,培养了一大批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领导干部,树立了新时期良好的组工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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