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儒臣 男满族 祖籍山东省登州府(现蓬莱市)海洋县丛各庄。原籍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四道莹村。于 1960年3月—1965年7月在大阁完小上学,曾任少先队小队长。 1965年8月—1968年11月在丰宁中学上中学。 1968年12月回乡在大阁公社后营房大队参加农业生产,曾任生产队记工员、农业技术员。 1970年5月—10月参加“ 1971年11月—1972年11月在大阁公社参加“斗批改”专案组工作。 1973年11月—1974年2月参加中共丰宁县委第一期工农干部学习班学习。期间曾去本县张百万公社搞“批林整风”。 1973年11月被团县委通报表彰为“优秀共青团员。 1974年3月任大阁公社党委委员。 1974年9月经中共承德地委组织部批准任大阁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5年5月被团县委评为“优秀青年”。 1975年8月—1978年3月任大阁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在此期间曾三次在地委党校读书班学习。 1978年4月—1981年4月任南辛营公社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在此间曾三次去地委党校读书班、承德农校培训班学习。 1981年5月—1984年2月在邓栅子公社任党委书记。在此期间曾两次去地委党校学习。 1983年9月—1984年1月在地委党校进修班学习获《中共党史》、《哲学》家单科结业证。 1984年2月—1986年5月任南辛营乡党委书记。因工作成绩显著,于1985年6月经县政府批准晋升一级工资。 1985年5月在中共丰宁县第七次党代会上当选为县委候补委员。 1986年5月—1987年10月任平安堡区委书记。1987年5月被县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工作者”。在此期间曾去地委党校学习。 1987年10月调县委任副书记。 1988年3月—6月在省委党校纪检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8年7月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届党代会上选为纪委委员、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 1989年12月、1990年7月分别被县委、承德地委评为“优秀党工作者”。 1990年9月—1991年8月脱职在唐山工学院工管系90专业证书班进修,获省教委颁发的大专专业证书。 1992年3月—1994年2月脱离纪委工作,挂职任县物资局党总支书记。 1992年8月—12月参加中共承德地委首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 1993年10月—1994年1月在凤在镇参加第四期农村社教工作,任工作队队长。被承德市委、河北省委分别为“优秀社教工作队队员”。 1994年2月不在担任物资局党总支书记职务,回纪委工作(继续任纪委副书记)。1994年7月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工龄从1973年9月计算。 1994年9月经县政府批准晋升一级工资。 1995年3月—5月参加中共承德市委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12月,经县人大任命任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1995年12经县委研究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劳动人事局党组书记。 1996年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记“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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