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宏滋(1918——1980),(丛芳山之子)生于文登县宋村镇下徐村的富裕家庭。曾用名陈琳瑚、陈放。1934年在掖县中学读书时,关心时局,向往苏区与红军,1935年去北京弘达二院读高中,参加“一二·九”学生救亡运动,与前来镇压的军警奋勇搏斗。假期中与张加洛等四人为济南《民报》编副刊“朝暾”,宣传救已。1936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到西安参加东北军学兵队。做兵运工作,与下级官兵联系密切,影响一批进步官兵。1937年7月,回烟台发动学生运动,组织抗日救亡歌咏队,任指挥。同年11月同其堂兄林江(丛祺滋)携部分同志奔赴延安。进抗日军政大学学习。任党支部书记。1938年8月,被分配到中央组织部任陈云部长的秘书,直接受到中央首长的身传言教。后因敌后需要青年团干部,他主动报名,在陆平、项明要求下,陈云同意,1939年春到山东省任中共山东群委副书记、青委副书记、省青救会会长等职。1942年任中共清河区、渤海区区委委员、宣传部长。1946年4月任禹城工作团团长。在后谷庄遭国民党特务袭击。身中三弹,未及伤愈又投入战斗。在土改工作中,爱到邓子恢的表扬。历任华东革命大学教务处长、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教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市政府文教办公室主任、市委一、二、三届委员、市一至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三、四、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他与宣传教育工作者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深厚的友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党的宣传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谢绝伙食照顾,他说:“人民遭难,我们吃着也不舒服,和人民同甘共苦才能安心。”“文化大革命”中,他无辜被关押6年又3个月,狱中愤笔怒斥张春桥,身心遭受严重摧残。脑部受伤。粉碎“四人帮”后,平反恢复名誉,任上海市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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