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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大丛家村
2009-03-26 08:36:48

          大丛家村             

概况

明崇祯年间(1628-1643),丛姓先祖由文登迁来建村,以姓命名丛家沟,后为与小丛家相区别,改称大丛家。

大丛家村位于海阳市城区西北部,地处东经121°05′,北纬36°49′。距东村街道办事处约12公里,东与榆林涧村相连,北与南磊石、阎家庄为邻,西与半社乡接壤,南与小丛家、山后村交界,隶属东村街道办事处。

大丛家村地形西高东低,东西约0.7公里,南北约0.6公里。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适宜种植的农作物有小麦、玉米、地瓜、花生、大豆、蔬菜等。

2002年,全村438户,1105人。有丛、于、辛三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丛姓。

建国初期,常年农村经济总收入6万元左右。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3万元;200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47万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31%12%,全村人均纯收入2819元;200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80.4万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为59.6%27.1%13.3%,人均纯收入2993元。

大事记

19392月,日军飞机在本村投炸弹两枚。

19426月,本村解放。同年1122日,日军进行胶东大扫荡,打死村民1人,打伤1人。

1945年夏季,日军打死村民1人,打伤1人,其间,日军踩响本村民兵布下的地雷8颗,炸死7人,炸伤20余人。同年冬,丛玉奎被授予胶东爆炸大王称号。

1947年,在反蒋、保田、参军支前运动中,本村166名青壮年参军、参战,支前担架20副,支前300多人次,支援军粮5000余公斤,军鞋千余双,木材和其他军需物资价值4000余元。

1950年,本村有4人参加抗美援朝战争,2人献出生命。同年,全村为抗美援朝捐献金银珠宝一宗,价值人民币656元。

1953年,成立了7个互助组。

1954年,成立了2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全村建成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5年,建大丛家小学,校舍18间。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1年,开设大丛家农贸市场。

1995年,建成下河大桥,市人大领导为之剪彩,县长李克英题名“鸳鸯桥”。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    1955年,全村粮食亩产140公斤,总产28万公斤,农业总产值9万元;1978年,粮食亩产270公斤,总产5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33万元;2000年,粮食亩产430公斤,总产86万公斤,农业总产值1047万元,比1999年增加64万元,经济作物总收入913万元,畜牧业总收入119万元;2002年,粮食亩产479公斤,总产46.7万公斤。第一产业收入703.2万元,其中农业收入495万元,牧业收入122.8万元,林业收入0.4万元,其他收入85万元。

第二产业    建国初期,第二产业常年从业人员3人,产值0.1万元;1978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5人,产值0.9万元,利税0.3万元;2000年,全村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95人,产值195万元,利税39万元;2002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00人,收入320万元,其中工业收入235万元,建筑业收入85万元。

第三产业    1978年,全村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人,收入0.3万元,利税0.1万元,2000年,全村有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网点5个,从业人员5人,收入12万元,利税3万元;2002年,第三产业100人,收入157.2万元,其中,运输业收入74万元,服务业收入47.2万元,商饮业收入36万元。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   解放前,村民有初小文化程度者仅15人,文盲占全村人口的80%以上;建国后,90%的青壮年参加夜校学习,大部分青少年都能上学读书。2002年,本村先后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25名,其中大学本科8名,专科17名,在美攻读博士学位1名。

人民生活    建国前,常年人均收入60元左右,人均粮食150公斤左右。1978年,人均纯收入280元,人均粮食230公斤2000年,人均收入2819元,人均存款余额1200元;2002年,全村有电话200部,电视机400台,拖拉机35辆,三轮车、摩托车175辆,汽车7辆。

村庄建设    建国前,人均住房5平方米1978年,村庄建设由村统一规划,人均住房12平米;2002年,人均住房20平米。

组织建设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     1937年,丛恒德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村第一名党员。同年成立党小组,1940年成立党支部,丛洪胜任党支部书记。曾任党支部书记的有丛洪胜、丛璞、丛还、丛连奎、丛金贵、丛国祯、丛振胜、丛玉强、丛玉旭、丛玉秋。2002年,全村有4个党小组,58名党员。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    1942年,村设村公所,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89月,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686月,大队管理委员会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2月,复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始称村民委员会,下设民政、调解、民兵、治安、妇女等组织。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丛玉太、丛洪胜、丛金德、丛洪俭、丛连奎、丛丗欣、丛登奎、丛振东、丛国祯、丛国堂、丛玉本。19994月,丛梅一当选首任直选村委主任。

人物

人物简介    丛洪剑   1945年,被胶东军区授予民兵模范称号。

丛玉奎   1945年,被胶东军区授予爆炸大王称号。

丛恒南   1930年生,中共党员,1947年参加人民解放军,曾任班长、文书、团政治处资料员、干事、指导员、助理员、政治部组织干事、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团政委、旅政委、南京军区司令部工兵部政委、司令部直属政治部主任等职。

从国庆   19575月生,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人民解放军,历任班长、排长、连指导员、干事、科长、副处长、空军飞行学院政治部主任、政委、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行总队党委书记、某空军基地政委等。

烈士名录     丛洪彩、丛洪盛、丛玉玺、丛连兴、丛焕、丛全、丛玉河、丛玉恩、丛洪庄、丛洪林、丛洪义、丛振通、丛丗钧、丛洪勋、丛洪喜、丛振邦、丛荣庆、丛振盛、丛日午、丛玉国、丛玉奎、丛振云、丛振连、丛振秀、丛丗山 

 

              撰稿:丛振西      审稿:丛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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