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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兰墓志铭
2007-08-27 14:39:04

丛兰墓志铭1

  南京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丛公墓誌铭
     赐进士及第2、光禄大夫、柱国少保3兼太子太保4,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知制诰5、经筵官6、国史总裁7、铅山8、费宏撰。
    南京工部尚书,既捐馆舍。上闻讣,震悼,赐太子少保,赐二祭9),命有司为营葬事。先是公配邢夫人之葬已筑,圹于青石岗10之原,其子县学生磐,以嘉靖甲申年九月二十一日,遵礼制殷而合焉。持御史11蓝君王甫状,以公治命来徵子铭。公之成进士也,予实滥等文衡12),后以宦寓邻数往来,讲评道学,契谊益厚。公今已矣,思公而不可见矣,铭宣忍辞。
    公讳兰,字迁秀,别号丰山。世为登州文登县人,祖讳实荣,父讳春,都因为丛公显贵,得受资政大夫13,都察院右都御史14的封号。祖母马氏、孙氏。母亲刘氏也都封为夫人。丛公生来就非常聪慧颖悟,几童时不贪玩,只沉迷于经书典籍之中,达到废寝忘食之程度。沿海地区无处买书,常常自已动手抄录,夜读往往到天明才休息。成化15癸卯领乡蔫,再试礼部不利。由部下鬻书归,益加探讨,自天官16、三式17、兵钤18到医术、算数之类,靡不究心。弘治19庚戌登进士,明年除户科给事,巡光禄寺,见有司饬,皇坛供器疏,崇尚异教,为()先朝遗弊,当亟罢。寻以外艰20归,八年终丧复职,巡房山诸草场,莅内军出纳,多所厘正。时灾异叠见,公言消复,当崇实行。今日之务,在惜人才、慎举措、惜畿民、抚边戍、警怠玩、杜贪残。首恶如中官21汪直辈之阴图复用。奸贪如侍郎22林凤辈之未见罢黜。左道如太常卿23,崔志端之紊乱旧章,皆宜惩处以顺上天遏恶之命。寻升兵科右给事中。内降以署都指挥24吴安为督及边将姚信以失机获宥,皆极论之。大阅京营,与司马马公同心协议,务祛夜(),盖在科十余年,遇事必言,言则必尽。中官何文鼎,以直言得罪,又尝合台谏救之,至于忤旨下狱,而其志来尝少挫焉。
   十四年升通政使司25、右参议,会以灾异求言,公又偕同官,疏特事列上。又明年轻转左参议,适北边有警,经略紫荆等关。塞遂可通胡骑者数百处,复以浮图峡谷岸,创起敌楼,增戍兵,易将领,诸所筹虑皆百年固守计,边人赖之。十八年以内艰归。三年终丧还朝,盖正德26戊辰岁也。其秋升右通政。庚午之春,逆瑾27请遣官规划边务,兼督粮储,清屯地,抽选军丁,而公得延绥28,至则宁夏之变作起矣。延绥人窃议汹汹,公入境镇之以静,众乃少安,时方言核边功,命不进下。文武官以罚未赔粮系狱,久不克完,其谪戌除名没产者。多出锻炼,考察之令,一岁至再三举行,边民以催征逋员,逼迫逃窜,将家由武举进者,分隶各镇,类悉寂不能聊生,侦事之卒纷纷四出,所过莫不畏惧。公以为此数事,人心所甚不便,宜速改而不容缓者,疏至诏悉行之。瑾衔其拂已。欲中以祸,公处之如平时。数月瑾诛。升通政使,末浃旬以三边告乏,升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奉勅总督宁夏等处粮仓储。置岁旱祷于群望鞫冤。系释之,三边皆雨。先是开中盐引,利皆归于权右。及公来无敢私谒,商通而事乃济。诸有补于边储者,皆一一条上行之。是年夏又奉()勅兼管固靖等处军务,闻山东、河南群盗猖獗,念内地齐民猝遏兵变,必不胜供億之苦,亟疏于()朝,请别处军饷以纾民急。会朝议亦念中都地重,兵荒相仍,急召公巡抚卢29、凤30、滁31、和32。并以赈济安之。七年春至凤阳,贼已压境,公督吏士,防遏沿河诸渡口,警报至,则躬擐甲胄,身先士卒,奔走邀击,俘斩三千余人,溺而死者数万,赈济所全活者,又二万六千八百余口,抚释()从男妇六百人。事闻赐()勅奖励,赉以金帛。秋九月师还,老稚攀留满车下,为立生祠。还朝论功又升一级,()一子为太学诸生。加赐金帛千羊酒宴于礼部。
    八年又以边警、奉()勅巡视西路诸关,兼督宣大33军饷。九年春升右都御史,总制宣大,并山西徧头34、宁武35、雁门等关军务。再辞不允乃行。至边相地设险,令内地居民各筑堡,入保亦如塞下,贼尝一再深入。公自驻阳和以当其冲。分部诸将十七人,伏兵要害,遣谍者往来传报,或猗或角,贼乃遁,我兵又据险邀之,斩获百有余级,虏酋伤右臂而驰。捷闻复赐()勅奖励。然坐与监军36不合,其功竟为所攘。十年闰四月自军中还,命总督漕运37,兼巡抚凤阳诸郡,蒐剔宿弊,改立务约,著《漕运录》行于时,权右以私贷诉,堂皆值不问。则相与毁之,遂罢都漕运,专理巡抚。值岁饥民多流亡,公奏截漕粟数万石,益以仓储赈之,所全活者视昔加两倍有奇。水漕王主事銮,以亢直忤中贵,系诏狱。公疏,銮当急释。中官刘允,以迎佛使乌思藏,诛求百计,势张甚,公予檄有司,勿徇所欲。至淮谒入,公辞焉。遂疏斥佛老无益,乞还允勿遣。高情庶人有逸而出者,公乞并释其无罪者,以笃亲亲。守备丘德,以贪虐扰人。公禁之,德少戢。
    十四年逆濠38变起,公率兵御之江都,擒伪谍数百。武宗之南狩也。至境,上见公,前任总制时,逼桑乾堕水事,屡行顾问,递顿例有晏设,多侈费求媚者,公惟()酒卮39一事,余皆磁漆进献,物视他郡仅十一二,逆彬40数有讒言,竟亦无他。十五年以六年考满,进偕资德,资德大夫,勋正直上卿41,其冬升南京工部尚书。闻报即乞归展扫,已决退休之计矣。明年,上继大统,方任耋归,公三疏请老不允,冬以濠平,复陛俸一级。嘉靖元年屡疏,上察其诚乃允休。赐勅褒谕,且有月廪岁夫之给。士论高之,逾年而公不起矣,盖嘉靖癸未二月二十六日也,距所生景泰丙子十二月二十五日,享寿六十有八,配邢氏封夫人42,三子:长即磐也,次砻、次硻,俱用荫入太学生,继王氏封夫人,一子曰();女三:其婿为太学生孙崇、于璋、宁海卫指挥王瀛;孙男四:长伯栋,府学生,次仲楫,次叔模,次季格;孙女四:长许聘浦御史之子之珠,余皆尚幼。公气度宏伟,才识英敏。所学期于经世。而言论足以发之,自筮仕以来,屡将使指,经营四方,未尝以艰险避,威名在边塞,利泽在生民。功业在国家,可谓一代之名卿,才大夫矣。而孝悌笃于家庭。信谊厚于交友,俭约廉慎,终始不易,又人所难及者,于铭允宜。
铭曰: 士类能言,用则或违,或优于易,
       剧乃弗宜,充位苟禄,何裨于时,
       于丰山翁,挟负实奇,才任应变,
       事察其几,锟鋙43之剑,切玉如泥,
       大宛44之骥,芡云而驰,近之省闼
       远之边陲, 惟所任使,不计险夷,
       民苦盗警, 我脱其危,民苦岁祲,
       我恤其饥, 聚望攸属。
       天子依毗,烈烈勋名,弗愧常彝45

勒之幽宫,爰永其垂。
注释:
1 墓志铭:埋在墓中的志墓文。用正方两石相合一,刻志铭,一刻死者姓氏、籍贯、官爵,平放在棺前。
2 赐进士及第:元、明、清规定科举会试后,再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一甲称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称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
3 柱国少保:柱国官名,明朝为十二阶武勋官第二阶,从一品。又有左右者为十二阶武勋第一阶,正一品。
4 太子太保:官名,东宫三师之一。居太子太师、太子太傅下。其设置职掌、品秩同太子太师。
5 知制诰:官衔名,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称知制诰。宋因之后翰林学士别领省府职任,仍带此衔。辽、金翰林学士皆带此衔,掌制撰词命。明翰林院置以本官充任。掌制诰。后罢。其职归内阁清朝为军机章京之俗称。
6 经筵官:职名,宋朝经筵曾设翰林侍读,侍讲学士,崇政殿说书、侍读、侍讲等讲读官,统称经筵官。掌进读诗书、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明朝由勋臣、内阁大学士、翰林院与春坊之官,及国子监祭酒充任。
7 国史总裁:即国史馆总裁。国史馆之长官。掌修国史。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尚书、侍郎 内特简。无定员。明略同清制。
8 铅山:县名,今江西省。
9 二祭:即春、秋两次派官祭奠。
10青石岗:在文登旧城外东北隅。今文登市石岗街。
11 御史:春秋、战国列国都有御史,掌文书及纪事,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12 文衡:旧时以文章取士的取舍权。评文如以秤称物,故曰文衡。俗称考官。
13 资政大夫:散阶称号。金朝始置,为文散官。正三品中。属十二阶之第十阶,元朝沿置升为正二品。宣授。明朝为正二品的升授。
14都察院右都御史:都察院,官署名,明朝最高监察机构。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明洪武十五年改御史台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分为十二道。每道下设御史三至五人。十六年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下设经历一人,都事一人,司务二人,照磨、检校、司狱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一人。所属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等机构。洪熙元年南京亦置,设官略同,其都御史,副佥都御史,均为在外总督,提督等官之衔,清沿置略有改动。
15 成化:明宪宗年号(公元1465—1487年)。
16 天官;一指官名,这里指天文学。
17 三式:术数家以雷公(遁甲),太乙、六壬为三式,唐六典十四:太卜掌卜筮之法,以占邦家动用之事。……凡式占辨三式之同异。注:一曰雷公式,二曰太乙式并禁仅家畜,三曰六壬式士庶通用之。
18
兵钤:(1)传说周太公有玉钤六篇。(2)玉钤指兵书。这里泛指军事学。
19 弘治:明孝宗年号(公元1488—1505年)。
20 外艰:旧称父丧或承重祖父之丧为外艰。母丧或承重祖母之丧为内艰。
21 侍郎:郎曹长官,西汉武帝以后或以侍郎 供尚书省差遣。东汉设为固定官职。尚书台、六曹各置六员,分隶列曹尚书。初入台称郎(郎 中)任职满三年(一说一年)者始得称此。亦统称为尚书郎,魏晋南北朝资深勤能之尚书郎得转侍郎。六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始于尚书府,吏、民、礼、兵、刑、工诸部置。正四品。唐朝因之,改民部为户部,吏部正四品上。诸部正四品下,历朝皆沿,明朝初罢中书省与尚书并为六部堂官,直隶皇帝,权任更重。分置左右,正三品。此处指六部次官。
22 中官:这里指官宦、太监。注:诸中官凡阉人给事于中者皆是也。
23 太常卿:明洪武三十年为太常寺长官,正三品,明南北京各置太常寺,均设寺卿,南寺卿多以科甲出身者充任。北寺卿自永乐以来常由乐舞生累资迁任,甚或加礼部侍郎,尚书衔掌寺。至隆庆初始改用科甲出身者,清沿置。置满汉各一员。正三品,掌管坛庙祭祀。
24 都指挥:都指挥使之简称。各代不尽相同。明洪武八年,改各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行都司。置为各都司长官一人。正二品。均用流官。仅少数民族地区、羁糜卫所用其首领充任。与同知、佥事共掌一省一地军政。一人统司事,称掌印;一人练兵,一人屯田,称佥书。巡捕、军器、漕运、京操、备倭诸务,否则只称带俸。
25 通政使司: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奏章,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置设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左右参议各一人。洪熙元年南京亦置,设官略同。清沿置,略有改动。
26 正德:明武宗年号(公元1506—1521年)
27 逆瑾:即正德时期权奸太监刘瑾,后以叛逆罪伏法。
28 延绥:指延安、归绥一带。
29 卢:地名《地名大辞典》辽置。故治在今辽宁盖平县。当非此。卢县条同汉初置卢县,文帝封东牟侯兴居为济北王。都卢和帝后分泰山置济北国亦都此。故城在今山东省长清县南,北齐废。后魏置。五代时省。坟治在今山东茌平县西南。此当指卢县而言。
30 凤:即今安徽省凤阳市。
31 滁:滁州,东魏置南谯州。隋改置滁州。唐改曰永阳郡。元升为滁州路,寻复为州。明省清流县入州,清直隶安徽省。民国改为滁县,今为滁州市。
32 和:和州,汉置历阳县,晋置历阳郡,北齐以两国通和置和州。说梁王僧辩迎贞阳侯于此,更名和州。隋复改为历阳郡,唐曰和州,宋曰和州。历阳郡。元升为和州路、寻复降为州。明初置历阳县入州。寻废州为历阳县,旋复为和州。清直隶安徽省。
33 宣、大:即宣化、大同。
34 徧头:今山西偏关县。本古武川塞地,宋置偏头寨,金因之。元为关。明代建守御所,与宁武、雁门并称山西三关。管堡十有八。管边二百余里,《郡国利病书》徧头关,东连丫角山,西通黄河,与河套仅隔一水。其地东仰西伏故名。堡凡十有八。关以东为马站,为八柳树,为老营;东北为小营,为小泉;北为寺焉;为涓石涧;西为桦林,为楼子营,为罗圈,为杨晃,为唐家会,为五花营,为得马水,为庆沟;南为永兴;东南为八角,为长林。明时太原镇总兵驻之。正统后套寇充斥,时由偏头渡河掠晋。清为偏关县。
35 宁武:关名,今山西宁武县。明置关。有三关镇守总兵官驻之。三关者、雁门、偏头、宁武也。清雍正间改为府。《郡国利病书》宁武:古楼烦也。明为宁牙屯。自正统已巳以来,都中数被敌侵。御史李佩奏宜置关屯戍。于是因旧名立关,以宁化所隶焉。堡凡十二,东为大河。为阳方、为朔宁;北为神池,为大水口,为利民;西北为黄花岭,为土棚,为义井;西为宁文,为二马营;西南为西镇,而宁文实与宁武相为犄角以扼山西之险。
36:监军:初为临时差遣之职,置入军中,监督出征将帅。各朝代不尽相同。明时称监军御史,宦官皆得受命监军御史,随师出征,监督军务、稽劾功罪,赏罚。宦官则常把持军务。清朝废其制。(此为明代一大弊端,编者按)
37 漕运:漕运司,官署名。漕运总督,官名。(参阅丛兰传注释)
38 逆濠:即宁王朱宸濠。正德十四年六月举兵反,被王守仁平定,被俘在京师伏诛。
39 酒卮:即酒杯。
40 逆彬:即汪彬,宣府人,狡黠强狠。善射骑。武宗召见大悦。擢都指挥佥事。出入豹房(武宗闲居处)与同卧起。命统四镇军,帝戎服临之,与彬联骑。权势莫比。廷臣,谏者皆得祸,帝崩,与四子皆伏诛。籍其家得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二百柜。时京师久旱,彬诛遂大雨。
41 正直上卿:当是正治上卿,明置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
42 夫人:命妇封号。新王莽曾封崔篆母师氏为义夫人。是以作为对妇女的封号之始。唐朝规定,诸王、国公及一品官之母或妻封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之母或妻封郡国夫人。宋徽宗政和中改为执政以上的官员之妻夫人,明清沿之一二品官之母及妻皆封之。
43 锟鋙:亦作昆吾,剑名。因产地锟鋙山而得名。《列子·汤问》西戎献锟鋙之剑……其剑长尺有咫,练钢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亦指矿石。
44 大宛:古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北通康居,西南邻大月氏,盛产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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